依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 【(2024)粤19执304号之七】和《执行裁定书》【(2024)粤19执304号之五】的裁定,要求我局协助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转移到郑智先名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。
权利人 | 地址 | 证书类型 | 证号 |
郑少培 | 苹果直播
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龙津路南侧京海凤凰城低层住宅二期14栋A2号 | 《不动产权证》 | 粤(2020)苹果直播
不动产权第000258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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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2月31日